吉安县棚户区改造(原水厂安置点)-阳光文苑二期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次)的交易方案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具备交易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发布交易公告如下:
一、交易单位: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棚户区改造(原水厂安置点)-阳光文苑二期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次)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敦厚镇大岭巷老水厂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吉安县棚户区改造(原水厂安置点)-阳光文苑二期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次),包含施工期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审定金额为32.16万元。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交易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及质保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解决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九、响应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响应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拟派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响应单位的所属人员)。
3、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3:00前。
2、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3:00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响应人通过CA数字证书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非网上开评标)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后直接响应。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本工程交易公告同时在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交易单位: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320061717
交易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96-8330082
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22日
附件:吉安县棚户区改造(原水厂安置点)-阳光文苑二期工程监理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