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幸福家苑一期地下室人防设备第四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安泰政采字【2019】18号-4
项目名称:吉安县幸福家苑一期地下室人防设备第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8601.20元
最高限价:498601.2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19F000300272 | 吉安县幸福家苑一期地下室人防设备 | 1 | 批 | 498601.2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供应商;(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中办理通知);2、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加盖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或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网上查询)9、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8:00至2021年1月5日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报名后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新城大厦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五、开启:
2021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新城大厦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请各供应商派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2、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为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级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城君山大道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1800706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38号玖隆财茂大厦1503
联系方式:18279641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279641636